河北省對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增設網點給予財政補貼
記者從省金融辦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2010年中央1號文件和省委冀發[2010]1號文件精神,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實現全省金融機構空白鄉鎮服務全覆蓋,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我省將對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增設金融網點給予財政補貼。
近日,以徹底解決我省目前存在的55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問題為總目標,按照中國銀監會和省委、省政府就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工作提出的要求,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對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增設金融網點給予財政補貼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指出:“財政部門要從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考慮,對空白鄉鎮金融機構的設立給予一定的一次性開辦補助。”
補貼范圍和標準為:對全省55個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區別增設網點服務、定時定點服務、增設ATM服務三種方式,由縣級財政分別給予每個金融服務網點一次性開辦補助。具體標準為:增設網點服務8—10萬元,定時定點服務6—8萬元,增設ATM服務5萬元。對于沽源、圍場、豐寧、易縣、曲陽、唐縣6個財政困難縣,省財政通過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按每個鄉鎮5萬元對縣級財政給予補助。
(輸入: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