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做好2010年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計劃草案編報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關于做好2010年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計劃草案編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林)、畜牧、漁業、農墾、農機、鄉鎮企業廳(委、局、辦),部有關直屬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0年中央投資計劃草案編報和中央投資項目儲備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9]1425號)要求,為做好2010年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計劃草案編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集中精力加強標準農田、新一輪“菜籃子”、草原建設保護、農村廢棄物資源利用、基層農業公益服務能力等項目建設,統籌安排“十一五”規劃和有關專項建設規劃確定的任務,扎實做好前期工作和項目儲備,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夯實農業發展基礎。特別是要支持對拉動經濟增長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項目,努力擴大農村消費需求。
二、重點安排領域
(一)全國標準農田建設工程。主要包括新增千億斤糧食田間工程項目、棉油糖生產基地和旱作節水農業示范等。
(二)新一輪“菜籃子”工程。主要包括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和奶牛養殖小區等。
(三)草原建設與農業生物資源保護工程。主要包括退牧還草、農業野生植物及水生生物保護等。
(四)全國農村廢棄物資源利用工程。主要包括農村沼氣工程、農村清潔工程等。
(五)現代農業公共服務能力條件建設工程。主要包括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條件建設工程、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工程、植物保護工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程、種植業種子工程、養殖業良種工程、漁政漁港工程等。
(六)其他。主要包括農墾危房改造、血吸蟲病綜合治理、直屬單位(墾區)基礎設施及其他項目。
三、工作要求
(一)關于投資計劃編報規模。要合理控制投資計劃編報規模,原則上按照各有關專項建設規劃或建設方案提出的2010年建設任務確定編報規模,沒有明確建設任務的可按照2009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實際安排規模編報。所有中央預算內投資都必須安排到具體項目,不得安排打捆項目和預留待分配投資。
(二)關于項目前期工作。編報的項目要以經過批準的建設規劃或方案為依據,按規定履行項目用地審批、環境影響評價、項目審批(備案)等有關管理程序。做到投資計劃一經確定,就能立即組織實施。
(三)關于投資計劃報送方式。請按照各類項目的現行管理方式開展投資計劃編報工作。需與發展改革等部門聯合申報投資計劃的項目,請各地提前做好溝通銜接。
(四)其他要求。要使用“中央投資項目編報系統軟件”(可從http://tzs.ndrc.gov.cn/rjxz下載)編報投資計劃,項目信息要填報完整準確。請務必于7月6日(星期一)前,正式辦文將編報的2010年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計劃草案及有關材料報送我部發展計劃司和有關司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