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管理的通知
【發布單位】財政部、商務部
【發布文號】財建[2009]16號
【發布日期】2009-02-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商務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08]134號)要求,從2009年起,要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為落實文件精神,經商供銷總社,現將中央財政支持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中央財政增加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和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后年度要繼續加大投入。采取以獎代補和貼息方式,調動地方和社會投入積極性,支持農村流通體系和城市服務體系發展。
(一)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以下內容:
1、"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支持新建和改造農家店,加強農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設,進一步擴大"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覆蓋面,提升商品配送能力,強化綜合服務功能。
2、農產品"農超對接"項目。支持大型連鎖超市、農產品流通企業與農產品專業合作社對接,在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鮮活農產品冷鏈系統、快速檢測系統、配送中心等項目。
3、"雙百市場工程"建設。支持大型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對冷鏈系統、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廢棄物處理系統以及倉儲、分揀包裝、加工配送等設施升級改造;支持縣鄉農貿市場對經營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
4、完善農業生產資料流通體系。繼續推進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重點培育大型農業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加強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物流設施建設。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控和監管,引導和鼓勵農業生產資料流通企業為農民提供技術、農機具租賃等多樣化服務。
(二)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以下內容:
1、"雙進工程"建設。支持地級以上城市建立家政服務網絡中心,整合家政服務資源,培育重點示范服務企業,培訓從業人員;支持地級以上城市進行社區菜市場標準化改造示范,改造經營設施、儲藏設施、檢測設施和廢棄物處理設施等。
2、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支持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開展連鎖經營,新建或改造標準化社區回收點和專業化分揀中心;支持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建設,對排污、廢棄物處理及勞動保護等設施進行新建或改造;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系統平臺建設。
3、完善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地級以上城市建立市場監管和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支持建設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肉品質量信息可追溯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定點屠宰企業進行升級示范性改造。
4、完善城鄉市場信息服務體系。支持地方繼續完善城鄉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合理確定樣本企業和監測商品范圍,加強市場運行分析和信息發布,提高市場預測預警水平。
5、早餐示范工程建設。支持大型龍頭餐飲企業在地級以上城市建設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依托配送中心以連鎖經營方式建設標準化早餐網點,形成早餐供應網絡。
6、應急商品商業代儲體系建設。引導和鼓勵符合條件的應急必需品生產、流通企業保持適當庫存水平,增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調控能力。
7、二手車市場和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升級改造。支持二手車市場進行以信息服務系統建設為重點的技術改造和服務功能升級;支持有條件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示范。
(三)農村物流服務體系和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地方主要采取因素法方式切塊分配,通過專項轉移支付方式撥付;對中央企業根據項目申報及工作情況,由中央財政直接予以支持。
(四)根據上述原則,財政部將會同商務部等部門盡快修訂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中央財政設立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具體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商務部等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三、加大對汽車報廢更新的資金扶持,提高補貼標準,增加補貼范圍,促進汽車更新換代。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各地財政部門要認真學習國辦發[2008]134號文件精神,根據本地財力情況和流通服務業的工作需要,加大對流通服務業的支持力度,并會同同級商務部門做好各項落實工作。
五、各省級財政、商務主管部門要根據制(修)訂的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制定的業務指導文件,結合本地情況,制訂工作方案,并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同時抓緊啟動相關工作。
六、財政部、商務部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對各地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
七、各地財政、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的管理,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周密組織,認真實施,切實管好用好有關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益。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經建司)、商務部(財務司)反映。
財政部 商務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