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
番府〔2010〕96號
為規范養犬行為和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決定重新劃定養犬嚴格管理區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橋街、沙頭街、東環街、橋南街、小谷圍街以及其余地區100戶以上的住宅小區定為養犬嚴格管理區,區公安分局負責向社會公告100戶以上住宅小區名單,其他區域為養犬一般管理區。
二、嚴格管理區內禁止飼養、銷售、繁殖危險犬。危險犬只的標準及品種按照廣州市公安局《關于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標準及品種的通告》執行。對危險犬或不符合條件登記的犬只,養犬單位及個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自行妥善處置,逾期不作處置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三、嚴格管理區內個人養犬的,每戶限養一只,并實行登記制度。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養犬。我區養犬登記受理點如下:
(一)廣州市番禺區酷狗寵物醫院,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北橋路72號12房。
(二)廣州市番禺區蘭亭犬府寵物店,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富華路415號。
(三)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多杰寵物醫院,地址:番禺區市橋街環城中路82、84、86號。
(四)廣州市番禺區鐘村多杰寵物醫院,地址:番禺區鐘村街祈福新村商業中心第114號鋪。
(五)廣州市番禺區杰康寵物診所,地址:番禺區洛浦街洛溪新城如意中心16號。
(六)廣州市番禺區大石紫金動物醫院,地址:番禺區大石街迎賓路涌口路段612號。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輸入:陶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