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企業銷售人員激勵:為啥精兵愛"叛變"?(1)
如何打造一只在“戰時”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具有很強作戰能力,同時在“閑時”不會擾民,更不會隨意“變節”的銷售團隊?這是幾乎所有的房地產企業都非常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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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銷售人員流失率總是非常高,而且往往流走的是“精兵強將”,留下的是“散兵游勇”。
我們的銷售人員總是先看拿多少錢,再看辦多少事。而且總覺得干的多,拿的少。
我們的很多銷售人員積極性不強,不愿意多做,不求吃好,只求吃飽。
我們的銷售人員總是找各種各樣的理由為自己開脫責任,“這個計劃根本不切實際”“這事不是我干的”。
我們的銷售人員之間搶單、賣單、轉單、炒單時有發生。
……
這些問題,在房地產企業幾乎成了共性。雖然沒有作過專門的統計,根據多年的咨詢經驗,房地產行業銷售人員的平均年流動率保守估計不會低于30%。銷售人員往往站在房地產企業利潤實現的第一線,因此,如何打造一只在“戰時”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具有很強作戰能力,同時在“閑時”不會擾民,更不會隨意“變節”的銷售團隊?這是幾乎所有的房地產企業都非常關注的問題。
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從銷售人員的有效激勵入手。
打土豪,分田地,如何分?銷售人員如何激勵?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是金錢。世人攘攘,皆為利往。但是,我們看到,很多企業錢也花了,但是由于過于依賴物質激勵,反而導致銷售人員只追求短期利益,出現搶單、賣單、對客戶亂承諾、團隊合作差等一系列問題。
從經濟激勵的角度來看,總的來說,房地產企業會經歷以下三個階段,企業需要根據自身所處階段和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經濟激勵手法。
階段一,市場不成熟階段。樓盤品質意識較弱,缺乏個性。或者市場化開發程度嚴重不足,或者供大于求。市場占有份額不均勻,需要用人去打開市場,行業整體競爭特點混亂,體現的是直接的人與人和樓與樓之間的競爭。在這種情況下,大比例的傭金可以刺激銷售人員的積極性,所以,在銷售人員的薪酬設計上多以“低底薪+高傭金”為典型。
階段二,市場逐步規范階段。有實力的開發商開始涌現,品牌品質的概念開始深入人心,好的項目開始得到認可,消費者的成熟度也在提高,市場逐漸轉向買方市場。于是,企業的品牌和項目的品質開始影響銷售的結果,傭金比例開始下調,對銷售人員的要求逐步提高,基本工資有所提升。
階段三,市場完全規范和品牌化階段。房地產開發形成壟斷,各具特色,消費者也相對的理性和成熟,地產行業進入穩定和成熟期,銷售在價值鏈環節的重要性大大遞減。競爭將主要集中在品牌、前端定位和整體策劃等方面,行業整體利潤處于社會全行業平均利潤水平。對于銷售環節的定位開始出現差異,要么是全能型的人才,要么是整體優勢環節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在這一時期,房地產企業對銷售人員更傾向于“高底薪+相對低的傭金”或者直接采用相對固定的年薪制。目前,國外一些成熟企業以采用“高底薪+低傭金”者居多。
在這三個階段中,最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兩種典型的薪酬激勵方式:“低底薪+高傭金”和“高底薪+低傭金”。現階段,許多房地產企業在這兩種方式之間忽左忽右,猶豫不定。要理清對于特定的房地產企業,對銷售人員到底應該采用怎樣的薪酬激勵手段,需要先認清這兩種方式各自的優劣勢。